镇江北路56号东广场商务楼安保看护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青岛中山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镇江北路56号东广场商务楼安保看护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青岛市市北区镇江北路56号东广场商务楼地上一至六层、地下负一层、负二层(总建筑面积约30330平方米)全部资产及其相关公共区域日常安保看护。
4.项目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镇江北路56号
5.项目招标控制价:222000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7.中标人确定方式:综合评标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询价函发出之日前报价人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4.本询价函发出之日前报价人及其利益关系人在与城投集团合作中无违约等不良记录的;
5.报价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
6.报价人营业范围内含有物业管理、物业看护等内容;
7.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超23万元/年或看护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安保看护服务合同(提供证明材料)。
三、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负责青岛市市北区镇江北路56号东广场商务楼地上一至六层、地下负一层、负二层(总建筑面积约30330平方米)全部资产及其相关公共区域安保看护。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大厦范围内治安秩序。严格治安管理,做好值班登记、全天24小时巡查等治安防范工作。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严防临街网点发生非法侵占,如有非法侵占发生,招标人有权停止支付看护费用,直至中标人解决非法侵占行为为止。
(3)严防社会车辆侵占东广场商务楼红线范围内场。
(4)具有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有组织有纪律。具有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和相关资格证明。
(5)在管理期间,中标人对该看护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有权不定期现场或通过监控视频抽查看护情况,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月度考核方式,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季度付款的依据。
看护期间产生的日常正常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正常用电:照明、取暖、防暑、设备用电,正常用水:日常看护生活用水)。
(6)出现下列情形时,由双方按照中标人实际看护时间结算看护费,互不承担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招标人予以出售或收回作为他用。
③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
④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
⑤因城市建设、改造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
(7)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授权同意,禁止使用看护区域或利用看护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8)确保东广场看护范围内安全用电,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禁止私搭乱接电线。中标人由于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因中标人员工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契税、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招标人可对其处罚。
(9)要确保看护范围内无治安事件(偷盗、斗殴、赌博等)发生,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人员发生任何妨碍治安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10)汛期内做好防汛工作,及时排除积水。
(11)看护人员年龄18-60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
(12)招标人于中标人为服务外包关系,中标费用为看护服务应支付给中标人的全部费用。中标人应及时支付看护人员工资、津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确保看护服务合法合规。
(13)履行合同期间,招标人对看护标的须收回作为他用的,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按实际看护时间结算看护费,互不承担责任。
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合同到期后,中标单位的服务达到我方考核要求,月考核平均得分达到85分以上,双方自愿且经我方相关会议决策同意,可在原服务内容不变、服务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续签一年。
3.人员配备要求:需要列明配备人员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体健康状况、无违法犯罪证明等信息,安保人员需具有安保资格证。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看护人员年龄18-60周岁,投标人投标配备人员须全部持证到岗就位,期间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序号 |
地点 |
岗位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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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卫室 |
门卫岗(含巡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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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卫室 |
项目经理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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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员合计 |
2 |
5 |
4.服务标准:
(1)该项目看护服务范围内火灾发生率0%;
(2)该项目看护服务范围内人员伤亡发生率0%;
(3)该项目看护服务范围内污染事件(倾倒垃圾、乱排污水、堆放有害有毒物质等)发生率0%;
(4)该项目看护服务范围内看管人员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率0%;
(5)该项目看护服务范围内治安事件发生率0%;
(6)该项目看护服务范围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出现。
5.考核
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月度考核方式,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季度付款的依据。
月度考核是主要对中标人日常看护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招标人每月采取不定时现场检查或通过监控视频随机检查考核方式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中标人应主动配合检查、考核工作,每次考核减分应由中标人项目主管签字确认,月度考核结果85分(含85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84分-60分则扣减30%当月看护服务费;考核结果60分以下,扣减当月全额看护服务费且招标人有权无偿解除看护协议。
中标人因工作失职发生违法、违纪情况,被认定为单位责任的,为一票否决事项,扣罚当季看护费用,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金额。
中标人因工作失职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票否决事项,扣罚当季看护费用,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金额。
安保看护服务月度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标准 |
得分 |
1 |
安全标准 (30分) |
月度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不发生因工死亡、重伤责任事故。 3.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 4.不发生盗窃、破坏等治安责任事件。 5.不发生由保安公司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6.无缝交接班,不发生空岗事件。 |
1.出现下列情况均实施“一票否决”,减30分。 (1)因工死亡、重伤责任事故。 (2)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盗窃、破坏等治安责任事件。 2.考核内容及服务标准内其他事故或事件每发生一次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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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质量 (70分) |
按照《服务合同》约定配置工作人员(10分) |
保安人员配置与合同不相符的,核查不实每次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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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管理(10分): 来访客户记录清楚齐全,确保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楼内场地。 |
来访客户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资料减0.5分。未按规定使非相关人员进入楼内场地,每出现一次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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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管理(10分): 对负责区域内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加强巡逻,(3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3分)对负责区域巡查到位,巡查记录齐全。(4分) |
公共秩序维护不好的,每次减1分。对重点部位、区域巡逻不到位的,每次减1分。对巡逻中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处置的,每次减1分。巡查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资料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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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10分) 消火栓箱每月是否有巡检记录。(3分) 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演练,资料齐全。(2分) 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上报(2分) 防火巡查记录齐全、完整(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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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箱巡检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资料减0.5分。 没有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演练,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资料减0.5分。 消防设备工作状态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未及时报的,发生一次减0.5分。 防火巡查记录不齐全完整的,每缺一项资料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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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要求(20分): 按规定交接岗位,每日交接班记录及值班记录齐全(5分)。服务意识良好,积极配合招标人各项活动及接待来访(5分)。值班室卫生整洁,情况良好,无烟头、浮尘(3分)。按规定使用供水、供电、供暖、消防、电梯、消防器械(3分)。对水表、配电室设备、电表定期巡检,确保无异常(4分)。 |
交接班记录及值班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资料减0.5分。不积极配合招标人各项活动及接待来访的,发生一次减0.5分。工作区域卫生情况较差,引发投诉反映的,发生一次减1分。不按规定使用供水、供电、供暖、消防、电梯、消防器械,发生一次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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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工作态度积极、服务主动,在班期间一律使用文明用语(5分)。 |
保安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态度不积极,服务不主动的,发生一次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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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统一着工装,着装整齐,佩戴工牌,行为规范,按日常服务接待标准工作(5分)。 |
着装不整齐,未佩戴工牌,行为不规范的,发生一次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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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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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分办法
1.评标办法使用综合评分法:
(1)相关要求: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2)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取其商务和技术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并相加,得出最终分值。
(3)当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4)“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6)当投标人最终得分出现相同情况,以报价低者中标;如最终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以商务部分得分高者中标,如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以单项业绩金额最高者中标。
2.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60分 |
40分 |
100分 |
商务部分
评标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报价评分 |
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保留两位小数。 |
企业业绩 |
10分 |
提供的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超23万元/年或看护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安保看护服务合同证明材料,每一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或用户评价原件,否则不得分。同类项目的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企业资质 |
10分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及许可证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
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 |
40分 |
方案完整,无漏、缺项,考虑周到,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完整、细致,得10-0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酌情打分。 如网点商铺发生非法侵占,提供详细的处理解决方案及处置流程,方案充分及可行性满足招标文件及合理合规,得10-0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酌情打分。 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情况完善,得5-0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酌情打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投标的优势分析以及经验,如各种重大事件的保障措施,人员情况,组织计划等进行评分,得5-0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酌情打分。 有详细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得5-0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酌情打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业主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得5-0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酌情打分。 |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资质证明;
(4)报价人配备人员一览表;
(5)同类业绩证明一份(非涉密合同复印件);
(6)承诺函(附件1);
(7)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附件3);
(8)城投商管集团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附件6)。
(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内容涵盖询价采购公告要求,满足评分办法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具体规定);
3.报价文件均加盖公章(含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
4.密封要求:将报价材料装订成册,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装袋正面和封口格式统一(附件7),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报价文件没有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材料内容不清晰、字迹图片过小无法辨识、未盖章装订成册及没有在截止日期前送达的将不予以接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时间截止:2024年1月8日15:00。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2号楼青岛城投大厦13楼。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柳岩
2.联系电话:15964980353
招标单位:青岛中山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2 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镇江北路56号东广场商务楼安保看护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pdf
/镇江北路56号东广场商务楼安保看护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docx